住建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30发布人:管理员浏览: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监管部门对分包工程管理还存在短板、各方主体责任还未得到充分落实。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有效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压实建设、总包、分包、劳务、监理以及监督部门的责任,我厅起草了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6部分,分别为建设单位方面、总承包单位方面、专业分包单位方面、劳务分包单位方面、监理单位方面、监督检查方面。

  第一部分建设单位方面,包括明确了强化事前防控、严禁指定分包单位和材料2个内容。建设单位应明确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不得支解发包。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部分总承包单位方面,包括严格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加强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加强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资格审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审核、加强专业分包合同和实名制管理、加强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6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专业分包单位方面,包括按照资质资格许可范围承接工程、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等2方面内容。强调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

  第四部分劳务分包单位方面,包括严禁违法承接工程、强化岗前教育培训、强化实名制登记管理等3方面内容。强调了劳务分包单位不得承揽专业工程,新进场或转岗的建筑产业工人,必须接受系统、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要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五部分监理单位方面,包括强化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强化对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等4方面内容。强调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劳务用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六部分监督检查方面,包括加强两场联动、加强信用管理、加强政策宣传等3方面内容。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7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