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6-10-16发布人:管理员浏览:次

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三期)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现选取一批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投标人围标串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投标人通过操控多家企业集中投标、统一报价、协同控价等方式实施围标串标,恶意操控评标基准价与中标结果。

案例1:浙江省某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多家企业串通投标案

2025年11月,浙江省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发出预警,湖南3家企业、江西1家企业和云南1家企业在某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中投标异常。经查,5家企业的投标文件文档属性中的作者信息一致,商务标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单价一致率达90%,投标文件制作IP地址、投标文件预留手机号码归属地均一致,存在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等串通投标情形。该项目中标金额为5636.96万元,5家企业均未中标,无违法所得。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2026年1月,执法部门依法对湖南3家企业、云南1家企业处以罚款28.1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以罚款1.4万元;对江西1家企业处以罚款45万元,取消1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对有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以罚款3.6万元。

案例2: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某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串通投标案

2024年3月,江西省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招标人会昌县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串通投标,中标会昌县某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中标金额9275.69万元。经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部分横面设计图、总平面图、平面设计图、工程数量表与未公开发布的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完全一致,上述内容均为招标人违规提供。2026年3月,会昌县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江西省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5.65万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处以罚款3.33万元。2026年5月,会昌县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会昌县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二、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投标人通过伪造证书、虚构业绩、篡改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和中标结果。

案例3:贵州省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资料骗取中标案

2024年2月,贵州省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印江县3个中小河流治理和3个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中标金额合计1.39亿元。经查,该公司伪造印江县社会保障事业局基金征缴专用章,编造80余名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投标资料。2024年11月,印江县公安局对该公司法人吴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对经营部负责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铜仁市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贵州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等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3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8.6万元;对公司负责人吴某、直接负责人员李某分别处以罚款13.8万元,取消该公司1年内参加铜仁市水利工程项目投标资格。

案例4: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案

2024年3月,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备案登记表等资料,中标云南省富宁县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标金额5080.45万元。2025年3月,文山州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5.4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处以罚款1.2万元,同时将两位评标专家(业主代表)评标打分异常的线索移交文山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并留置两人。富宁县公安局对涉嫌串通投标的企业和人员立案侦办,目前已起诉涉案人员6人。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